2016年影视类资产重组不利披露金额仅千亿

CBC2017年期刊VOL4 2017-02-07 1917 0
监管趋严正在对文化传媒行业的泡沫形成挤出效应。

2016年影视类资产重组不利披露金额仅千亿

记者获悉,自2016年9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监管层对VR、游戏、影视、互联网金融等纯概念题材的并购审核日渐趋严。在此背景下,不少影视类资产并购重组连连不利。


数据显示,目前包括暴风集团、唐德影视、乐视网、万达院线、华谊兄弟等在内的公司,皆未能完成影视资产的并购重组。


纵观2016年的文化传媒行业,资产并购重组的步伐已经明显放缓,并购规模大幅下降。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三季度,上市公司涉足文化传媒行业并购重组事件119起,披露金额940亿元。对比2015年的市场,文化传媒行业共发生并购事件166起,并购总规模达1499.04亿元。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导师韩复龄认为,监管层对并购重组的审核趋严,使得影视行业交易面临了远高于此前几年的监管压力。“此外,乐视网、万达院线的重组遭遇变故,也给影视行业并购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记者了解到,相较于2015年电影市场的热火朝天,2016年整个产业的增速有所放缓。2016年以来,仅有包括天神娱乐、欢瑞世纪在内的少数公司通过了影视类资产并购重组。


韩复龄认为,影视行业的并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影视项目运作资金,炒作股票概念进而产生金融产品实现短期融资的效果。但2016年电影市场遇冷,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新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进入的热情。


“不过,近几年,影视行业已经形成资本过热的现象,资本市场遇冷情况下,之前注入的长期资本还会面临整合的过程”。韩复龄说。


在他看来,未来资本整合还需多注意并购风险。


据悉,随着文化传媒产业和资本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目前文化传媒行业主要具有轻资产、产品不稳定以及产业不成熟等三个特点。


基于文化传媒产业的轻资产性,对上市公司来说,其并购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依靠股市的配套融资。


对此,韩复龄认为,文化传媒产业并购案例中,并购方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而是借助平台、经验、决策支持等手段来实现重组。


韩复龄建议投资者,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文化传媒公司可与交易对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杜丽娟 中国经营报)

我也说一句

已经有条评论

全部评论

    上一篇:陈晓与国美6年官司终结:1000万“封口费”需退还国美

    下一篇:2017年房地产市场“清淡”开局透露何种信号?

    QQ空间 新浪微博 豆瓣网 微信

    请先来登录吧

    没有经营者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请先来注册吧

    已有经营者账号?立即登录

      报名成功!

      请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我们会随时与你联系确认

      知道了

      加入班级成功!

      请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我们会随时与你联系确认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