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生合规遵循到内生自觉行动:企业ESG治理逻辑的演进

2025-07-07 164 0

从外生合规遵循到内生自觉行动:企业ESG治理逻辑的演进
文丨胡嘉琦

ID | BMR2004


在全球经济社会剧烈转型的当下,企业社会责任(CSR)与ESG治理正从一套外生合规制度,演化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逻辑。正如北京工商大学经管学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毅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所指出的,ESG实践的根本转变,不在于规则工具的多少,而在于企业是否形成了“内生认同”与“战略嵌入”。


01

企业社会责任的起点


“西方企业社会责任(CSR)运动,源于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伴生的诸多环境与社会问题,如水土污染、安全事故、供应链危机传导等。长期以来,这些问题多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治理结构承担治理责任,政府作为公共代理人,通过财税体系与公共政策工具调配资源,主导解决社会性事务;而在部分欧美国家,社区社群组织也扮演着重要社会治理角色。”郭毅向《商学院》记者表示。


西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本质上是将来自工商业的力量纳入社会治理架构,与政府、社群等形成社会治理体系。企业活动与社区、产业链、员工乃至生态环境天然交织,使得商业组织逐渐被赋予超越自身经济利益之外的公共责任。


郭毅认为,在具体施行方面,早期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外部利益相关方制定规范标准、监管约束,形成对企业的声誉压力等,要求企业合规履责,企业往往处于被动回应状态。步入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阶段,这一治理逻辑发生了重要变化,表现为:第一,资本市场深度介入。相较CSR主要依赖社会压力,ESG实践更多体现为将资本力量作为利益相关方参与推进企业责任治理的重要力量。投资机构将ESG要求作为投融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表现上的优劣,直接影响其融资成本、估值水平与长期价值预期,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财务绩效形成密切关联。第二,强化治理的重要作用。将环境、社会议题的治理要求内嵌于企业的综合治理体系中,要求在企业组织架构、预算投入、专职团队建设、制度设计等层面形成针对环境、社会议题治理的系统性安排,要求在产品研发、投资决策、业务规划、市场营销等业务环节进行ESG合规审查与风险研判。


郭毅强调,ESG实践进入新阶段的核心标志在于实现“外在他律”与企业“内生自律”的协调一致。企业是否真正认可利益相关方ESG期待,并将其与自身业务关联,决定了责任治理是否具有长期韧性。


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初期,企业在传统合规要求下,由政府监管、评级机构、跨国采购链等外部力量“倒逼”履责;而随着市场化成熟和企业业务与社会生态之间的关系深度融合,企业将对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关系进行再认与再构,越来越多的先行企业将ESG嵌入核心发展战略,将其作为运营风险规避和保持长期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这种内生认同的形成,需建立在“合适性”与“差异化”基础上。不同区域、行业与发展阶段的企业,所关注ESG议题不同。而统一ESG整体标准往往无法有效适配具体企业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例如: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需重点应对产业升级与环保转型;西部新兴经济区企业需兼顾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高新技术行业企业需关注数据伦理与算法治理;制造业则面临劳工权益保障与供应链稳定等方面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企业需依据所处行业、地域生态与发展周期,依据“双重重要性”原则,制定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ESG目标与实施规划,将其转化为企业文化与治理体系的内在要素,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战略嵌入。


02

责任博弈中的链主与生态圈协同


郭毅特别指出,在产业链不同位置的企业间,ESG实践体现出显著的不对称性。头部企业如腾讯、联想、伊利等,已在追求可持续社会价值共创,并以自身的影响力构建生态圈,而广大中小企业则仍在短期生存压力与长期履责目标间寻找平衡。


在供应链韧性成为重要竞争力源泉条件下,链主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影响整体供应链的社会责任状况。若头部链主企业一味追求商业利润,向供应链上其他中小企业转嫁成本,将迫使这些中小合作伙伴以透支环境、克减员工福利等方式赢得生存空间,引发供应链整体社会责任生态的恶化;相反,若链主企业以对整体供应链负责任的方式运营,释放合理利润空间,并将责任采购等方式制度化、常态化,那将促进整体供应链形成良性的履责生态,推动责任共担、价值共创。


与此同时,行业组织、行业协会与政府公共治理力量需要重视中小企业社会责任(SBSR,Small Business Social Responsibility)与公司制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区别,建立机制,协同发力,为中小企业构建专属的社会责任制度体系,支持同行业中小企业“抱团履责”,以此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因“正外部性”问题而导致动力不足问题。


03

中西治理逻辑分野


ESG治理逻辑背后,映射出中西方制度体系的深层差异。


在郭毅看来,中国ESG模式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政府通过制度设计与政策引导,调动企业资源配置与技术创新能力,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愿与动机和社会治理目标结合。企业在社会治理中更多依靠制度设计与政策激励推动ESG意愿和能力的内生转化。而西方模式则是社群主义路径。如北欧国家,更强调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社区基金会、教会组织等社群自治,企业被视为社区成员,更多根据自主自愿原则,通过本地化议题识别形成差异化、针对性的ESG实践。


04

AI时代的ESG新挑战


AI技术正作为典型“快变量”剧烈重塑商业场景,而社会伦理、教育体系、组织文化等“慢变量”尚未及适应。正如郭毅所言:高校一些既往专业设置可能面临挑战,操作性职业技能很可能被AI替代,传统组织边界可能被重构,家庭关系、性别平等等文化根基亦受到来自于AI市场化应用的冲击。


在技术“快变量”与制度规则、观念体系“慢变量”的矛盾下,企业ESG治理不仅仅是遵循规范的低阶动作,管理者需具备明确价值判断与管理决策能力,将ESG原则嵌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变革、组织机制设计等方面决策,形成“高阶治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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