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电视为何仍是吸金之王

深蓝VOL6 2015-02-25 2291 0

互联网时代,电视为何仍是吸金之王


1.电视仍是综合实力最强的媒体 

华通明略大中华区研发总监谭北平认为,虽然现在广告主的投放已经分散到了许多媒介,但电视的传播效果、单位时间到达率、制作内容的专业性仍然是其他媒体所不能比拟的。数字媒体很火爆,但它塑造品牌的能力还达不到企业的预期。视频网站的形式很丰富,可以制作微电影、病毒视频、话题讨论,但在综合影响力上还是无法与电视台相比。其他媒体形式在规模效应、轰动性上也都显得能量不足。

 

2.省级卫视虽贵但性价比高 

媒介360的调查显示,在广告主使用过的电视媒体中,满意度最高的是省级卫视。如果预算增加,省级卫视是广告主优先考虑增加的形式。从事品牌娱乐与内容营销研究的博睿传播总经理徐凯的观点是,广告主最为关心的是广告带来的综合效果,既包括广告效果也包括销售效果。由于边际成本的因素,卫视广告投放性价比更高,虽然价格较贵,但是覆盖面却超过省级和市级电视台,可以下沉到三四线市场,对厂商的渠道建设和销售很有帮助。 

 

3.冠名和植入电视节目,可以更充分地表达品牌内涵

谭北平长期关注国内外的广告市场,他发现:越是发达市场,越强调产品中的情感因素。比如国外的洗发水广告,很少强调其顺滑或者去屑的功能。他们只是设计一个场景,在浴室里唱歌跳舞,或者丢掉一天的疲劳,令自己更性感。这样的趋势在中国也越来越明显,比如上海的消费者就喜欢品牌广告出位、打动人心(emotional)、足够酷和有趣。以后,品牌胜出比拼的将是熟悉度和情感上的关联。谭北平认为,传统贴片广告在情感诉求上的表达还比较生硬,而在电视节目中自然植入,能为品牌赋予更多内容。此外,栏目冠名的广告效果往往好于传统电视插播广告的效果。在传统一分半钟的电视广告时间段内,广告主投放了巨资,换来的却往往是观众离开电视机或转台;而冠名综艺节目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4.热门电视节目是吸引潜在消费者的利器 

在多年的实践中,徐凯发现广告投放的 “80/20法则”未必准确,所谓浪费的80%的广告费未必真的浪费,而精准营销也未必真的精准。“你永远不知道消费者什么时候会购买你的产品,而大众媒体的功能就是在吸引别人尝试。” 任何品牌的消费者都会分成深度和浅度两种。深度消费者对品牌具有很强的忠诚度,广告很难影响这些人,但这部分人群毕竟有限。各品牌必须通过制造一些有影响力的活动和话题来提升品牌知名度,将浅度消费者从其他品牌那里引导转换过来。热门卫视栏目的冠名便起到这样的作用,这是厂商整体营销战略的一部分。

 

5.优秀电视节目是稀缺资源 

虽然现在许多人都感觉电视行业整体有下降趋势,但电视节目的能量却在复兴。内容的生产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类似YouTube的UGC模式,由用户生成内容;另一种是精选系统模式,由专业人士制造内容。UGC模式在中国受到许多限制,优秀的电视节目可以说是在精选模式中的精品,绝对是稀缺资源。

 

6.全屏收视和后续传播带来附加价值 

以前电视节目要拦截观众的时间,现在还可以加上它在网络、平板、手机上的广义收视率。所以,一档好节目综合的收视可以达到很高的比例。视频网站愿意大投入购买电视节目,甚至要签独家,都反应了这样的趋势。另外,在节目赞助中成为“出头鸟”,可以获得一系列后续的口碑传播。可以说谁做得最充分,谁就能获得最大的媒体资源、最广的传播、最大的话题。


(《商学院》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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