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碧桂园初涉互金就遭遇政策“严打”错过风口的房产系P2P何去何从?

2016-10-10 2179 0

鹏金所在其官网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万科向鹏金所投资约3亿元,从而成为鹏金所第一大股东。随着鹏金所增资扩股公告的发布,房地产行业巨头万科入股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传闻得到了证实。这也进一步将地产界纷纷进驻“互联网平台”推至话题高潮。


从2015年底开始,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逐渐降温,进入了“存量淘汰”阶段,各类资本进入也逐渐减少,但各大地产商却“反其道而行之”大举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万达、绿地、碧桂园、金地、佳兆业等50多家地产商摩拳擦掌。


万科、碧桂园初涉互金就遭遇政策“严打”错过风口的房产系P2P何去何从?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排名前50的房企中,已有近50%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资金投入超过200亿元。


“其实,在这些企业亲自参与到互联网金融领域之前,就已经是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常客,比如绿地、碧桂园等企业就曾与多家平台合作,为自身或产业链上的企业融资。”金融行业分析师曹鹤告诉《商学院》杂志记者。


不过,随着网贷行业“史上最严新政”的出台,即使身靠庞大的地产集团的光环,但在单一借款人限额的规定下,网贷平台恐怕也将面临不小的合规转型压力。


地产商纷纷涌入互金风口


相对于其他房地产企业,万科是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后来者。公开资料显示,万科除了在2013年,斥资4亿多美元认购徽商银行H股和此次控股鹏金所外,还鲜有在金融领域的大手笔投入。


而其他房地产巨头则在金融以及新兴的互金领域斩获颇多。据统计,目前涉足金融或者上线成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房地产企业总数超过50家,包括万达、绿地、碧桂园、金地等。


如碧桂园在2016年6月上线了互金平台——碧有信。绿地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吉客网,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使P2P金融产品的规模突破1000亿元,注册用户突破1000万。


但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最想问的显然是那三个终极问题——安全吗?收益高吗?值得投资吗?


“目前三个月期限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8% ~8.5%,将来的年化收益率会在综合考量央行存款利率、企业融资成本、投资用户实际收益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碧桂园相关负责人向《商学院》杂志记者透露,目前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碧桂园上游企业融资的供应链产品,以及一部分承兑票据产品。与业主停车、物业等服务相关的理财产品正在研发过程中,即将上线。


除了房地产企业对金融青睐有加外,一些房地产代理商也看到了金融对其主业的支撑作用,先后进军该领域。如链家地产旗下布局有“链家理财”平台,我爱我家旗下也成立了P2P平台“我家贷”。


互联网金融高级分析师李子川认为,金融对于实体企业的意义,在未来会突破支撑辅助作用,渐渐转变为企业多元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行业泛金融化的发展趋势,“以前金融业务对于地产企业是合作业务,对推动地产公司主业增长起支持作用;而随着金融业务比重加大,金融板块将会成为很多实体企业的主要支撑业务”。


网贷行业遭政策严控 


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堪称史上最严厉的P2P监管政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借贷双方的角度、P2P中介的管理模式、资金存管、融资限额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中关于借款上限的规定,引发了互联网金融界的剧烈反应。该办法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元。”


众所周知,P2P网贷的实质是普惠金融,是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然而近几年来,有不少平台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动不动就推出借贷金额高达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投资项目,并利用高收益去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


“巨额投资项目的投资周期漫长,借贷金额数据巨大,一旦风险控制不好,投资者的损失将无可挽回。”李子川认为,新规关于借款上限的规定恰好有利于降低非法集资和平台融资的风险,确立P2P平台小额分散投资的原则,使P2P行业回归到普惠金融的本质。


目前,很多P2P平台都拥有个人贷款超过100万元,企业贷款超过500万元的大型投资项目,尽管《办法》给了一年的调整期,但是这对于该部分平台来说仍然是致命打击,平台的经营已岌岌可危。


曹鹤认为,“在P2P网贷监管日趋严格之下,唯有随存随取的活期理财产品,才能够将投资的风险性降到最低,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的理财环境。” 


尽管有资金实力雄厚的地产巨头为平台做信用背书,不过面对刚刚出台的《办法》,对单一借款人限额的规定,让房地产系网贷平台也将面临不小的合规转型压力。


以链家理财为例,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链家理财的人均待还金额为69.22万元,远超过单个平台单人20万元的标准;其中待还金额超过20万元的借款人数占比达到了65.05%。


链家理财相关人士表示,针对《办法》的限额要求,链家理财将据此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个人房产交易中转贷款业务进行合作;同时,链家理财还将加大租金贷、装修贷、小微企业经营贷等方向的业务。


李子川表示,随着监管细则的逐步落地,除非业务模式整体做出转型,否则包括以供应链金融为主的房地产系网贷平台未来发展空间将受到很大的限制,会有成为“鸡肋”的风险。


多平台或涉自融遭质疑


在刚刚过去的奥运会期间,“碧桂园新加坡旁森林城市”的广告可谓存在感极强。据了解,该项目在电梯、机票、微信朋友圈等线上线下多个渠道都投放了广告,销售效果不错。但“根本就不是新加坡”“明明就是填海造地的荒蛮之地”记者在碧桂园业主论坛上也发现颇多负面评价。


有消息人士称,早在2015年10月,碧桂园便已联合网金社推出了涉及该项目的理财产品。据了解,该产品年化收益率为8.8%,期限6个月,原本计划销售3日,但一上线便已售罄。不过,该项目说是“新加坡旁”,离新加坡直线距离2.5公里,但去新加坡却并不方便。


今年6月,碧桂园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碧有信,并将其定位于“社区金融”平台,为碧桂园上游企业、置业业主、社区服务商、线上客户及内部员工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但是,部分供应链金融项目却有遭到自融的置疑。“对于这些家大业大的地产企业来说,大部分都存在资金互流的现象。”曹鹤告诉记者。


以碧桂园的互金平台“碧有信”上的碧有信1号160627001期为例,原债权人为福建省三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债务人为旗下建瓯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建瓯碧桂园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应收账款共计582万元,在“碧有信”融资390万元,用于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虽说直接融资方与碧桂园只是业务合作关系,但实质上也是替碧桂园旗下公司缓解了还款压力。


“这个价值远大于互金平台盈利对于开发商的价值。”曾操盘过一家地产公司互金平台的相关人士表示,现在不少开发商已经很难拿到银行的新增开发贷,即便拿到成本亦不低,而通过互金平台的融资成本则比银行渠道低。


对于记者提出的投资用户的资金流向问题,碧桂园相关负责人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强调:“作为结合互联网技术的社区金融服务模式,碧有信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投资者用户的资金随平台项目流向碧桂园之外的融资企业,主要是碧桂园上游供应商,以及通过严格考核授信合作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推荐并提供担保的其他融资企业。”


大资金腾挪空间有限


“《办法》对借款人的限额规定,肯定会对房产系平台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做房产抵押的业务平台;房企的供应链金融也将受一定影响,但巨头背后的客户资源丰富,可能通过企业间合作等对策,灵活化解限额这一难题。”曹鹤认为,这对于家底雄厚的地产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一方面能够淘汰鱼龙混杂的中小型互联网平台,另一方面也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为其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中闻律师事务所负责互联网业务的律师也对记者表示,新规会限制产业扩张步伐,但这种限制是对整个行业而言的,绝非房地产背景网贷平台面临的问题。


该律师还指出,“这一规定对于基于网贷渠道的房地产系供应链金融影响的确很大,他们面临着业务模式、运营机制的多方面调整,但同时也会倒逼平台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对于房地产系网贷平台而言,可提供的产品可能会往产业链后端延伸。”


相比较其他派系的网贷平台,李子川认为,房产系网贷平台在供应链金融、社区金融、垂直领域企业金融服务上,在精准用户群覆盖、场景需求对接等方面,会比一般性平台具有优势。

“这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看作是一次“淘沙”的过程,去除掉一些中小型金融平台,也便于以后的管理。”相比于草根系的平台,曹鹤也认为,房地产系网贷平台依托房地产行业的巨头,可以获得良好的信用背书;与此同时,这些地产巨头积累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资金庞大,且用户分布广泛,可以为平台带来大量的人气,而网贷平台也可以为这些客户提供专项的定制理财服务。


“互联网金融在未来依然是一个前景很好的行业。”曹鹤认为,但按照新规来做,大资金的腾挪机会并不多。


(董枳君 商学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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