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陷“摄像头争议”:摄像头泛滥成疾?录下的是隐私还是证据

2021-02-27 754 0

海底捞陷“摄像头争议”:摄像头泛滥成疾?录下的是隐私还是证据

文:陈茜

ID:BMR2004


海底捞包间里的摄像头,引发了公众对公共空间与个人隐私边界的讨论。


摄像头录下的是隐私还是证据?摄像头泛滥,是让我们更安全,还是让我们“裸奔”?结论的不同,是立场问题,还是性质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摄像头充斥在生活中,人们应该保持高度警惕,保留说“不”的权利。不过,也有不少消费者的态度更为乐观,接受之余,期待习惯就好。


这与公民权利意识的水平,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相关。这些方面的进步,也需要一些具体事件来推动。


通过海底捞摄像头这一事件也可以看出,对隐私的敏感程度影响着人们对不同场景下摄像头的接受程度。


《商学院》记者联系北京市某海底捞门店客服,了解到海底捞收取包间服务费,其中小包间88元/间,大包间128元/间,而收费理由包括包间用餐面积、服务配置高于普通大厅,相应产生额外的装修和人力成本,同时,环境相对于大厅比较安静。


消费者花钱买来了“安静”,能买来“安全”吗?




包间里的摄像头,让你更安全吗?




日前,据《法治日报》报道,记者走访了海底捞北京的门店发现,很多门店不光大厅,包间内部也都安装有摄像头。这些圆形摄像头通常安装在屋顶的一角或两个对角,全程记录着消费者在包房里的一言一行。并且,除了海底捞部分门店之外,还有不少火锅类餐厅也存在包间安装摄像头的现象。


有张姓消费者反映,在海底捞就餐多次,偶然才发现有摄像头,但包间内并没有“内有监控”等相关提示,服务员也未主动告知摄像头的存在。


一方有不少网友对海底捞的行为表示理解,“要是出了事没监控又得指桑骂槐”,“饭馆包间也是公共场所,装摄像头后万一出事也有据可查”,“包间安摄像头挺好,感觉安全”,“不做奇奇怪怪的行为,怕什么泄露隐私。”


一方有观点认为,“保证就餐活动的隐私,是选择包间消费的重要考量,海底捞的行为涉嫌侵犯意识”,也有人担心“采集的数据是否会被泄漏、被加工?”


也有更中性的观点认为,“提前声明还可以,由顾客自由选择。”


这些争议背后,也暴露出公众对个人隐私权重视程度不一,以及公共空间监控程度把控存在的难点。


面对包间摄像头是否侵犯消费者隐私问题,海底捞客服回应相关媒体称,包间也属于公共场所,是为了记录情况。


有海底捞员工身份的网友留言称,入职海底捞的时候被告知,头顶每隔一米就有一个摄像头,一个是检查员工服务,因为有专门的质检人员,还有就是防止顾客没事找事,比如吃出来什么东西······防止很多未知事情发生。


据了解,2018年9月,倪某称在深圳海底捞某餐厅吃到疑似卫生巾的异物并索赔百万元,警方介入调查,该消费者承认系自己投放;同年11月,郭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放入海底捞火锅内,之后以食品安全为由,索要500万元,后来郭某被认定犯有敲诈勒索罪。


对于海底捞来说,摄像头的作用还有帮消费者找回丢失的东西。


餐厅包间属于公共空间吗?商家为防顾客“碰瓷”安装摄像头,是让顾客更安全了还是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为何商家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呢?


就海底捞包间内安装的摄像头,是否有图示和口头告知消费者处于图像采集区,监控是否会采集声音,以及这些数据保存时间等问题,《商学院》记者联系了海底捞品牌相关负责人,但是截至发稿尚未接到回复。




餐厅包间相对私密

涉嫌侵犯隐私权




有网友认为,如果想要私密,就应该在家吃饭,不应该在海底捞。但是,这一观点忽视了消费者对个人隐私存在更高程度要求的合理性。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饭店属于公共场所,但是包间不同于大堂,属于封闭空间,也是相对私密的空间,消费者在包间内的言行举止,还是属于私密活动,通常不愿意为他人所知晓,因此属于隐私的范围。所以,在包间内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同时,这一行为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禁止,如消费者发现存在此类行为,可以要求商家关闭摄像头,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赵占领解释到,目前有些地方对此有相关规定,比如《北京市餐饮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大中型餐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共享大厅、主要通道、主要营业场所、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收银台、财会室、客运电梯间、扶梯口等处设置图像信息采集点,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但是没有要求餐饮企业在包间安装图像信息采集点。


他指出,多个地方出台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其中包含摄像头安装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安装监控系统应当仅限于满足自身安全防范需要,且不得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如宾馆酒店的客房、集体宿舍的寝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


《商学院》记者检索了多地政府制定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发现,大部分省市针对明显涉及个人隐私场所和区域明确要求禁止安装摄像头,诸如旅馆、宾馆的客房等,但是,像娱乐场所包房这类略有争议的场所,各地政策出现差异。


比如内蒙古、云南省、长沙市明确禁止在娱乐场所包房安装摄像头,但是,广东省、西安市并未明确列出。


可见,公共空间和个人隐私的边界并未泾渭分明,在具体实践中,两者还存在一定张力。


不过,各地管理办法都规定,公共区域设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设备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


目前来看,海底捞并未做到这一点。




履行明示告知义务是关键




中国社科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段伟文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表示,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目前相关法规里没有具体列出哪些主体有权利在哪些场所可以安装摄像头。


虽然,各地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相关的管理办法,在涉及公共安全层面规定,可以在某些单位、场所、区域等重点区域安装摄像头,但是对于像餐厅包间这类半公共半隐私的场所,是否允许或禁止安装摄像头并未有明确界定。不过,依然可以从常识角度进行基本判断。


他指出,消费者对不同场景有不同的隐私预期,与餐厅大堂这样的公共空间相比,大家对包间的预期是相对私密的场所。本身餐厅经营者在包间内安装摄像头存在侵犯隐私的嫌疑。


不过,段伟文认为,这一事件的核心不在于餐厅包间安装摄像头是否违法,而在于是否尽了明确标识或告知义务。消费者有知情权,在了解到有摄像头后,消费者就会进行自主选择,要么降低对隐私环境的预期在该餐厅就餐,要么选择别家餐厅。


关于为何海底捞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摄像头的顾虑,段伟文分析,可能一些企业担心主动告知后,会影响消费者就餐体验,甚至影响生意,所以选择忽视。同时,也暴露出管理者缺乏对消费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尊重和重视。


“虽然,从餐厅角度出发,安装摄像头后有助于厘清可能出现的寻衅滋事、食品安全纠纷中的责任问题,争取主动权,但是,这只是少数现象。”段伟文说道,从古到今,开餐馆都有被“碰瓷”的风险,餐厅把这个风险转嫁到消费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上来,是不合理的。实际上,企业有些“把顾客当贼防”的心态。


在他看来,这其中并非仅仅是隐私权问题,还有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作为一个餐饮企业,它的技术能力能否保证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安全也值得怀疑。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适用场景规定相对比较抽象,在现实生活中会暴露出一些模糊地带,确实需要通过具体的个案进一步对不同场景进行分类划分。”段伟文说道。


他指出,对隐私、个人信息问题关注看似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但是,社会健康地发展和进步需要公民提升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不论是技术应用领域还是餐饮服务行业,最后是为人服务,要对人的权利、人的尊严负责。”


关于网友对海底捞的支持态度,段伟文认为,作为受社会公众喜爱的企业,海底捞更应该以高品质的服务标准要求自己,而尊重顾客的隐私等应该成为这些高标准的重要内容。


正如滴滴在经历了“血”的教训后,开始建立安全保障系统,而“货拉拉跳窗”事件却因摄像头缺失造成责任认定难问题。


海底捞的摄像头能为消费者带来什么呢?是安全还是担心?隐私和公共安全的边界需要根据不同情境权衡。海底捞需要直面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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