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摸底股权众筹,众平台火线“改名”

鹰巢VOL31 2015-08-24 3308 1

证监会摸底股权众筹,众平台火线“改名”


市场上自称“股权众筹”的平台已超过160多家,但按照7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证监会相关通知中的定义,绝大部分平台都不合规。不仅如此,坊间传闻获得试点的三家平台——阿里巴巴、京东和平安集团,其实也都是在申请过程中,目前尚未拿到正式牌照。

    

7月8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股权众筹进行摸底,并打击违法行为。

   

在《通知》中,监管层厘清了股权众筹概念,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同时强调,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据了解,监管层此举目的有二,一是为了与之前十部委《指导意见》中股权众筹的定义相一致;二是针对公募的股权众筹平台实行规范,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或不在整顿系列。

    

于是,京东众筹、天使汇、大家投等多家平台纷纷公开跟“股权众筹”撇清关系,宣布自家平台属于合法合规的“私募股权融资平台”范畴。还有不少私募平台正在筹划改名,以规避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负责人杨东教授认为,证监会的表态,其实是为避免“众筹”这个概念在大量的违规操作中在社会上形成较大负面的影响,为接下来真正意义上股权众筹的发展扫清障碍。

    

“过去所称的‘公募股权众筹’现在被重新定义为‘股权众筹’,而过去所称的‘股权众筹’最终被确定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京东金融副总裁、股权众筹负责人金麟表示。

  

业内人士预计,监管层除了对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进行规范之外,下一步,私募股权融资也将迎来整顿。

  

监管层把股权众筹定义为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四方面:平台上的融资者是否进行公开宣传,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股东人数是否累计超过200人,是否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非法集资”一直是私募股权众筹的监管红线。从法理来说,非法集资罪名对公开、不特定、突破200人的募集行为的禁止,具备非常强的合理性。若变相突破上述限制,将可能造成金融风险的累积,对投资人、平台乃至于融资方都是不负责任的。

  

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时隔半年,始终未有下文。股权众筹相关法规难产的一大原因是《证券法》尚未全部审议完成。

  

一旦《证券法》通过后,有可能会允许小额、公开发行

的注册豁免。在这种情况之下,股权众筹的监管办法就可以尽快通过。如果(《证券法》修改)顺利,股权众筹监管办法以及私募股权融资的监管办法或很快落地。

  

据悉,《证券法》全部审议工作最快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完成。

  

(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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